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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成功调执一起千人诉讼环境污染赔偿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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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嘉陵 http://www.jialingjiang.org.cn 2007-1-8 11:07:51 来源:【陕西日报】 收藏文章到:新浪VIVI POCO网摘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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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西安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经过30余次耐心细致工作,成功调解并当庭执行一起涉及1139名村民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使该起影响2个村6个组村民正常生活8年多的水污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消除了双方对立情绪,及时排除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同时,该案的圆满结案,也创造了西安中院近年来一审民事案件涉案人数最多和以调解并当庭执结方式审结的两项第一。 1998年5月,西安市长安区石油公司将其位于鸣犊镇的一座油库租赁给珠海某公司使用,珠海某公司遂对油库的油罐进行了清理和冲洗。1998年6月处于该油库下游的鸣犊镇张雷村4个组及桥头村2个组村民家中水井出现异味。1998年12月,省卫生防疫站对两个村的井水、泉水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抽检的井水、泉水“有明显汽油味”。此后村民只能长期从别处拉水以供生活之需。2004年2月,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主动对村民的井水、泉水又进行了取样化验,确认村组井水、泉水石油类物质及硝酸盐类物质超标,不符合饮用水标准。 2006年1月29日,张雷村、桥头村1046名村民以长安区石油公司排污造成其水源污染,致使村民无法正常生产、生活为由将其起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石油公司赔偿其进行水污染治理和精神损害抚慰等各种经济损失203.97万元。 此案是因污水渗入地下造成下游数百口水井被污染,使当地自然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群众的生命健康遭受严重影响。污染事件发生后,虽经多个部门协调处理,但问题一直无法得到解决。为此村民情绪较为激烈,此案成为在全省有影响的新类型、涉农、涉群体、重大疑难及敏感案件。 西安中院在案件庭前准备过程中,决定集中各种审判资源支持合议庭,最大限度做好当事人情绪缓和工作,促使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力争调解处理不留后遗症。在案件审理中,院长康宝奇、副院长李志强和民二庭领导对该涉农群体、重大敏感案件高度重视,并跟踪指导,合议庭结合案情发展及时调整审判方向和思路。 案件具体承办人胡刚与合议庭成员王泉、邹守鸣多次前往现场实地勘察确定损害范围,并与当地镇政府及被告上级单位沟通协调,在原告村民委托律师的理解和配合下,共同做好村民的稳定工作。在多方配合下,原告方村民为表示理解,主动放弃了200万元的诉讼请求,被告方为表示诚恳,其主管上级主动申请参加诉讼并承担责任。此后,合议庭经过几个月时间对原告身份逐人逐项核对,追加了损害范围内未提起诉讼的93名村民为本案原告,防止重复或再次诉讼。 在西安中院法官的主持下,2006年8月,原告方与被告方达成一次性解决纠纷协议,但在调解书制作过程中,原告方两个村之间又因内部分款多少及诉讼费用分担问题发生争议,致使调解工作再次搁浅。经过合议庭建议,西安中院适时对原告村民缓交的诉讼费用予以减免,并及时将此情况通报给两个村所在镇政府,在镇领导和原告方律师的配合下,又促使原告方两个村达成了案件款内部分配协议。2006年9月15日,原被告双方领取了长达109页的民事调解书。同月,石油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将用于解决原告方净化水及饮用水设施案款48万元支付原告方,双方8年多的矛盾得以化解,困扰村民生产、生活用水问题至此彻底解决。(记者 焦永兴) 与西安中院成功调执一起千人诉讼环境污染赔偿案相关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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