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网站首页 | 抗震救灾 | 环保 | 旅游 | 健康 | 生活 | 环保资料 | 朱德故里 | 志愿者协会 | 读者之声 | 图片中心 | | ||
|
||
|
|||||
推广新品种须试验 造成外来物种入侵最高赔5倍 |
|||||
| 绿色嘉陵 http://www.jialingjiang.org.cn 2006-10-31 18:08:26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收藏文章到:新浪VIVI POCO网摘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
|||||
|
11月1日起,凡擅自引进农作物、林木品种,造成外来物种入侵的种子经营者,将对种子使用者予以3至5倍的赔偿。10月30日,记者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了解到,《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将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北京市林业种子苗木管理总站副站长贺毅介绍,外来有害物种的入侵一般出现在非主要农作物品和非主要林木品种中。在本市推广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和非主要林木品种的种子经营者,应当经过试验、示范,并控制在适宜区域内。未经试验、示范,经营、推广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和非主要林木品种,造成外来物种入侵的种子经营者,应对种子使用者进行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保管费、鉴定费、种植费、可得利益损失等。其中,可得利益损失按购种价款和有关费用的3至5倍计算。(侯艳) 与推广新品种须试验 造成外来物种入侵最高赔5倍相关文章 |
|||||
| 佚名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巴西发现新品种无腿蜥蜴 欧盟将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 一批节能产品将获市场推广资 乌克兰节能降耗:多管齐下 我国逐步推广绿色采购 政府带 部门难协调 治污治盐碱地新技 北京果园推广防鸟网 不伤鸟每 节能灯照亮天安门 全国推广节 节本增效12亿元 广西推广农业 广州推广天然气汽车 有助改善 |
| 绿色嘉陵(嘉陵江)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绿色嘉陵","嘉陵江环保志愿者协会"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嘉陵江环保志愿者协会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嘉陵江环保志愿者协会",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绿色嘉陵"或"嘉陵江环保志愿者协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仅为传播与交流更多公众公益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嘉陵江环保志愿者协会",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30日内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相应身份和权利证明,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联系方式:E-mail:jljhbxh@163.com 电话:0817-5520064(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