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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人们关注。近期,各大媒体先后曝光了一系列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食品事件:劣质奶粉“喂肥”大头婴、劣质龙口粉丝、广州假酒中毒致多人死亡事件以及影响极其恶劣的“红心”鸭蛋事件。这不仅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已经危害到国家的公共安全体系和社会稳定。我国的食品安全再度敲响警钟!
食品安全警钟敲响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除了飞机、车、船,什么都敢吃。”这句话固然有些夸张,但从一个方面也说明我们敢吃很多东西。但是现在,由于近些年来发生的部分食品安全事件,竟然引发出了人们“我们还能吃什么的?”的疑问。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
我们先来看卫生部通报的2006年第二季度食物中毒情况:
2006年第二季度,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85起,中毒5696人,死亡64人。
该季度,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的40%,中毒人数的43.4%;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的死亡人数最多,占总报告死亡人数的85.9%。
与上季度相比,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大幅度增加,报告起数增加336.8%,中毒人数增加36.2%,死亡人数增加133.3%。主要是由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蜡样芽胞杆菌、变形杆菌等致病微生物引起。
再来看另一组数据:
我国食源性疾病的监测结果表明: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居首位,占39.62%;动物性食品是我国主要的食物中毒原因,占总数的21.88%;其次为水产品,占10.11%;化学性食物中毒占38.56%;食物中毒主要发生在集体食堂,占27.1%;饮食服务单位占23.6%。
在劣质奶粉事件中,刚出生没几个月的婴儿,食用过劣质奶粉后,出现头大,浮肿,低烧。那些鲜花般娇嫩的幼小生命,刚来到世间几个月就枯萎,罪魁祸首竟是本应为他们提供充足“养料”的奶粉。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苏丹红Ⅳ号列为三类致癌物,其初级代谢产物邻氨基偶氮甲苯和邻甲基苯胺均列为二类致癌物,对人可能致癌。而11月12日,在北京食品市场上再度现身的由河北白洋淀国华禽蛋加工厂生产的一些“红心咸鸭蛋”中就含有大量苏丹红Ⅳ号。
在广州市白云区出现的令人发指的“假酒中毒”事件中,不法分子竟然用工业酒精勾兑出散装白酒,残害了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命,多人中毒身亡,另外还有十多名因饮用假酒而导致失明、器官受损的中毒者躺在病房里等待救治。有毒物质甲醇掺入散装酒中,是造成多人死亡的根本原因。在被告均觉得“无辜”的时候,谁该为“毒酒”事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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