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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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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嘉陵 http://www.jialingjiang.org.cn 2008-2-22 0:01:04 来源:新华网人事部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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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年休假5天 新华社发 ■摘要: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满一年即可带薪休假 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记者魏武)我国人事部近日发布规定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 第 9 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已经人事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事部部长 尹蔚民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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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魏武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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