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网站首页 | 抗震救灾 | 环保 | 旅游 | 健康 | 生活 | 环保资料 | 朱德故里 | 志愿者协会 | 读者之声 | 图片中心 | 基金证券 | | ||
|
||
|
|||||
14项技术指南指导灾区环境应急防控工作 |
|||||
| 绿色嘉陵 http://www.jialingjiang.org.cn 2008-6-7 14:01:33 来源:不详 收藏文章到:新浪VIVI POCO网摘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
|||||
| 不开电脑,24小时QQ在线,快速升等级!超级黄钻新特权,随时随地用手机玩QQ空间、写日志! 据介绍,5·12汶川地震发生后,环境保护部第一时间发出《关于防范和应对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通知》,同时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受灾地区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开展应急监测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防次生环境灾害,保障灾区环境安全。 为做好灾区环境监测工作,5月13日,环境保护部紧急制定了《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迅速发出《批准四川、重庆、陕西、甘肃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与应急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重灾区及周边省区重点关注饮用水源地和地表水水质变化情况,加强水、大气自动监测站运行保障工作。针对灾区环境监管能力受损情况,又发出《关于做好向四川地震灾区支援快速监测仪器工作的紧急通知》,紧急调配快速监测仪器支援灾区。 饮用水安全事关灾区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水源保护必要而迫切。环境保护部为此连续发出《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和《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同时,针对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对饮水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与相关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出台《地震灾区卫生消杀用化学品安全使用与防范提要》,要求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加强杀虫剂使用管理及水源保护。 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不断深入,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隐患,环境保护部又先后发出《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关于做好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环境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暂行)》等,以切实的指导性方案保障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顾瑞珍、于春生) 与14项技术指南指导灾区环境应急防控工作相关文章 |
|||||
| 佚名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北川县公安局原有144人 地震… 消防部队今日搜救出被埋压群… 53岁将军率队徒步14小时赶到… 消防部队今日搜救出被埋压群… 中科院遥感飞机14日夜传回首… 中科院遥感飞机14日夜传回首… 14日北大师生为四川地震灾区… 快讯:截至14时汶川地震死亡… 重庆死亡人数上升至14人 51座… 截至14时汶川地震死亡人数达… |
| 绿色嘉陵(嘉陵江)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绿色嘉陵","嘉陵江环保志愿者协会"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嘉陵江环保志愿者协会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嘉陵江环保志愿者协会",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绿色嘉陵"或"嘉陵江环保志愿者协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仅为传播与交流更多公众公益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嘉陵江环保志愿者协会",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30日内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相应身份和权利证明,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联系方式:E-mail:jljhbxh@163.com 电话:0817-5520064(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