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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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嘉陵http://www.jialingjiang.org.cn 2008-3-24 1:13:24: 文章来源: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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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公告
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强力破解“执行难”,全市两级法院将于2008年4月1日起,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执行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未按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在2008年4月1日前如实申报财产,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以及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含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二、对已超过执行期限仍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启动“执行联动机制”,通过在征信系统记录、媒体上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信息,与相关单位联动限制被执行人消费、经营、融资、投资、置产、出境等措施,促使其最终履行义务。 三、对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者妨害执行情节严重的当事人或其他人,人民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侦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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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