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猪集贸市场管理费下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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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嘉陵http://www.jialingjiang.org.cn 2008-4-9 0:35:59: 文章来源: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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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集贸市场管理费下调
本报讯 记者黄登武 日前,省物价局《2008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发布,今年新增了“涉及生猪收费”的内容。这是生猪收费价格首次进入涉农收费价格公示表。 据公示规定,在县(市、区)及其以上城区内的农贸市场中,工商部门收取的生猪集贸市场管理费为6元/头;由畜牧部门收取的防疫费、动物检疫费和动物产品检疫费分别为0.8元、2元、3元/头。农民自产自销的生猪免收市场管理费,农民饲养、屠宰生猪和生猪(活猪)交易停止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 据了解,此前,全省集贸市场针对生猪的管理费一直不固定,高的达到15元,低的也有10元。为保证生猪生产、销售市场的稳定,今年全省进行了统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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